万州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了解万州,关注我们就行了~! 万州热点 | 平湖杂谈 | 有问必答
便民信息,看这里就够了! 求职招聘 | 房屋租赁 | 二手转让
生活在万州,爱上大万州! 新手必看:【发帖须知】 | 问题建议 | >>删帖申请<<
查看: 863|回复: 0

[时讯热点] 同命同价!今起,重庆交通事故赔偿城乡统一标准

[复制链接]

3

主题

7

回帖

3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金币
19
发表于 2020-5-1 19: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日开始,我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同命同价。

今日中午,重庆市高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关于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高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称,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公有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的要求,结合重庆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

据悉,该意见适用于全市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上述案件中,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意见中规定,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其他赔偿项目参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渝高法〔2018〕199号)执行。

据悉,本意见自2020年5月1日施行,施行之日起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万州网

GMT+8, 2024-5-20 07:56 , Processed in 0.010389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 Git

© 2001-2023 Discuz! Team.

声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请勿发布有害信息,如有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微信:souxiaow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