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紧扣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难题和短板,出台文件推出“真金白银”硬措施,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酌情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我区积极落实全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区财政局于2月16日发出通知,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全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算,在疫情期间给予减免租金。减免额度实行减免1个月减半2个月,折合租赁合同规定的同期2个月租金。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租金减免具体操作方式为:出租经营性房屋资产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调查承租人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情况,主动告知减免租金相关政策;承租经营性房屋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受理、核实申请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疫情防控影响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减免决定,落实减免到位;承租方按月申报,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视复工复产情况由出租单位酌定核实。
“惠企7条”助力渡难关
疫情当下,中小微企业压力重,为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区国资委于2月21日出台了“惠企7条”:
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万州燃气公司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今年2、3月份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长江水务公司、万州燃气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逾期缴纳费用的用户,不以违约处理,不收违约金、滞纳金,对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停气催收措施;融资担保公司对现行在保资信良好企业给予2020年10%保费优惠;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协调在保资信良好企业对应银行机构贷款不断贷、不压贷;区属国企结合实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已签订合同中对方违约的,酌情减免违约金;三峡平湖公司、三峡资本公司、经开公司等区属国企可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出发,通过对等谈判,与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但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的中小微企业,探索通过产业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形式合作,实现有序进退、协同发展。
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惠企7条”能为全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添薪加火”,增加企业走出暂时困境的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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