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61|回复: 0

[平湖杂谈] 因为卖了这味“妙药” 药店老板被判刑

[复制链接]

3

主题

2

回帖

49

积分

新手上路

金币
25
发表于 2021-9-22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知对方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药材也未取得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他依然买入了一批“炮山甲”,只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近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袁某因违法购买中华穿山甲鳞片被判处刑罚。
cdeb251575a33a6ebafc8794de082e65.jpg
庭审现场
药店老板遇上门“妙药”
40岁出头的袁某在重庆闯荡已近10年,经过多年的辛苦打拼,不仅在中药材行业已小有名气,并且在药材城拥有了自己的一间店铺。因自己曾服用“炮山甲”(炮制后的穿山甲鳞片)调理身体,而且不时有客人询问店里是否有“炮山甲”,袁某便决定进些货来卖。
2b189d9b116e00e61af143ab5e8414fc.jpg
炮制前穿山甲鳞片
去年3月,袁某在自家店前与熟人黄某聊天,得知其正在销售“炮山甲”。虽然明知黄某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药材也未取得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但考虑到这批“炮山甲”的价格和质量都不错,袁某最终以9450元买入了一批“炮山甲”。
b3af54b4797d7046af7ca962e71c9219.jpg
炮制后穿山甲鳞片
在自己服用和销售少量“炮山甲”后,去年12月袁某在自己店铺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并被当场查获“炮山甲”1.599千克。
经鉴定,袁某收购的“炮山甲”为中华穿山甲鳞片,价值人民币88064元。
2e60e0c8bb6c60d7b3a9da86767fd926.jpg
被查获的“炮山甲”
在袁某交易时,中华穿山甲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入药虽久,违法交易也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袁某在庭审中陈述“炮山甲”是一味传统中药,但其从事中药材行业多年,也清楚知道买卖野生保护动物制品需取得合法手续,其非法购买中华穿山甲鳞片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因其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缴纳生态修复金,法院最终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上游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 ( 渝ICP备2021007451号|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972号 )|万州网

GMT+8, 2026-5-11 19:50 , Processed in 0.039667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请勿发布有害信息,如有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微信:souxiaowan 微信扫一扫联系客服官方公众号

关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