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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热点] 万州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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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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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
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北京、青岛、天津、上海等地相继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由物及人传播新冠病毒的事件,进口冷链食品成为疫情传播的风险点。为扎实做好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毫不松懈抓实今冬明春疫情防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告示如下:


一、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确需选购时,要主动索取“两证一码”(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渝溯源”码),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和内外包装,对外包装消毒后再丢弃。外出就餐时,审慎选择进口冷链生鲜。


二、请近14天网购过进口冷链食品的群众,主动向所属镇乡街道的社区(村)报告、登记,并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吃生冷食物,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从事冷冻冷藏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销售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自有冻库大型餐饮企业、以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四落实”工作:


(一)落实“五个一批”要求(采购一批、申报一批、消毒一批、检测一批、销售一批)。


(二)落实“两证一码”要求。每购进一批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单独存放并对供货方未提供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含库存)开展消毒,待疾控部门核酸检测为阴性后再行使用和销售,同时录入或查验“渝溯源”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三)落实“日报告”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每日要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前一日前进口冷链食品进销货、消毒、检测等情况。


(四)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的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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