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现在都要接房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本人于2018年4月份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保亿丽景紫园公园one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19年7月30日,开发商如期交房,由于本人在外地,没有及时回去办理接房手续。2019年11月24日,突然心血来潮在群里问房产证有没有办下来,群里有人回复说已经办下来了,当时我还挺高兴。但是为确保真实性我再次打物业电话确认,结果给我的回复让我出乎预料,居然说我的房产证并没有办下来。物业给我的解释是必须要接房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而且还说我的房产证办证资料不齐全,需要我在接房的时候完善相关房产证的办证资料。回来以后我第一时间翻阅了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在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还有【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一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其他的违约责任我就不说了,单从合同上这两条的规定来看,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就是非常不合理的。枉费我对这么大一个开发商的信任,让我太失望了!怎么可以把接房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两者捆绑在一起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在接房的时候,至少应该提前告诉我一声,如果我不来接房会影响我的房产证办理进度。但是他们却悄无声息,让我感到非常气愤!打电话到物业去咨询,他们还那么理直气壮的,要求我必须接房,否则房产证就不予办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一个业主因为种种原因两年没有接房,难道这个房产证要两年以后才会给他办理吗?难道这样是符合合同法律条款规定的吗?难道他们这种做法就真的很合理吗?
这是我人生的第3次购房经历,我前面两次购房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什么偏偏保亿地产开发商他就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要求业主必须接房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呢?这种说法真的合理吗?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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