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selove 发表于 2019-9-10 20:14:14

万州一小车转弯撞倒七旬老人,事后竟说没看到……

8月31日16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X552县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张某(男,29岁)驾驶车牌为渝DM00**小型客车,沿X552县道行驶,当其行驶至X552县道36KM+100M路段吉安路与鱼泉路交叉路口时,将行人邓某(男,70岁)撞倒在地,导致邓某受伤。
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事发当天下着小雨,行人邓某打着伞正在横过道路。而此时张某驾车行至交叉路口,在左转弯过程中将邓某撞倒在地。




“为什么不避让行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张某说当时在路口转弯时并未看到有人在道路上行走,等到看到行人时已经来不及避让了。
张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观察不足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交巡警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行人邓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邓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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