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五桥百安坝交叉路口两车相撞,行车记录仪还原撞车...
8月4日上午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接到报警,称上海大道鸡公岭小学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小车驾驶员张某(男,44岁)正驾驶车牌号为渝F75F**的小型客车沿上海大道行驶,当其行驶至上海大道鸡公岭小学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的姜某驾驶的渝FFJ2**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姜某及摩托车上搭载的乘客黄某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调取了张某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张某驾车行驶至上海大道鸡公岭小学交叉路口准备左转弯时,相对方向姜某驾车直行而来,但张某并没有让行,导致两车相撞。“为什么没有避让摩托车呢?”民警问道。张某回答说,当时他只注意观察其它车辆来了,而路口来往车辆多,转弯的时候观察不足,直到撞车后才晓得有摩托车来了。
张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交巡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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