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imanhei 发表于 前天 18:39

万州启动农房办证清零行动,没办证的抓紧。


“红本本拿到手,这心里才算真正踏实了!”8月14日,熊家镇燕子村6组村民张忠国手捧崭新的农房不动产权证书,指尖轻抚鲜红的印章,脸上笑意盈盈。



张忠国是万州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的受益者之一。农房作为农户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和重要的家庭财产,其产权归属一直是群众关心的“心头事”。为回应这份民生期盼,今年4月,万州正式启动农房确权登记攻坚行动,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及各镇街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全流程护航、全方位攻坚”,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应办尽办”。

此次确权登记范围明确,在万州区域范围内,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已建成的农房,无建房审批手续或者审批手续不全、但符合农村村民建房条件和标准的农户均可向所在村居联系申请补办。

为让政策精准覆盖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农户,今年4月至6月,全区已针对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拉网式”排查。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舍院落,逐户核查房屋建成年代、用地手续、规划手续等基础信息。经过全面摸排,最终确认22538户农户符合办证条件,并为这些农户建立“一户一档”专属档案,同步完善“未办证农户联系台账”,通过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一详解申请流程、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确保“户户知晓、人人明了”。

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为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推出“三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组建15个专项工作组,与镇街、规资所建立“点对点”联络通道,实现政策解读精准到位;派出业务骨干下沉一线,提供从材料准备到表单填写的“手把手”指导,确保申请材料规范到位。15个基层规资所抽调精干力量,走进村居农户,提速地籍调查工作。对在外务工、行动不便、情况复杂的农户,村社干部主动为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确保应登尽登、应办尽办。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区已为1296户农户补办农房用地规划手续,完成785户地籍调查,受理登记申请692户,成功为317户农户办结发证。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等权益,切实筑牢了农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屏障,让农户手中的“红本本”变成心里的“定心丸”。

下一步,有关部门和属地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持续推进农房产权登记工作,力争花两年时间,全面扫除存量农房确权登记障碍,让全区所有合法建设的农房都能领到“身份证”。

相关小贴士
一、申请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
1.申请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合法继承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其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情形占地建房的;
3.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4.申请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必须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产权无争议,若有权属争议,应先行解决争议,再行申请确权登记;
5.符合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确权登记:
1.构成“一户多宅”情形的(因合法继承取得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除外);
2.存在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的住宅;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购买或者乱占集体、土地建设的住宅;
4.申请新建房确权登记,但旧房未拆除的;
5.法律、法规不予确权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4、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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