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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mkz003363
发表于 2024-2-29 08:52:46
3月1日起,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将于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参保人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这意味着,成渝两地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际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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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