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杂草殃及邻居果园,万州甘宁一村民被行政处罚。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甘宁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安全巡查中,接到了群众报警称自家果园失火,民警迅速赶往,用最快的速度与相关部门配合扑灭了火,减少了群众的损失。经调查,火灾起因是村民刘某某在焚烧自家田地的杂草时,由于疏于照看,火苗窜到了相邻的果园。风借火势,火情一时间迅速蔓延,三亩果园地被烧得焦黑。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果园的损失却不小。
为了加强对群众的警示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对刘某某进行了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平安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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