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恢复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
日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调整剧院等演出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重庆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并将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观众量由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调至50%,允许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开放。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剧院等演出场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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